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3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王代强 黄大海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为有效预防和扑救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草原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人民政府于12月30日发布了2021年草原防火命令 根据命令,2021年全省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草原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在草原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极高草原火险区、高草原火险区以及一旦发生草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区域划为草原防火管制区,规定管制期限,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2119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