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3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王代强 黄大海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人民政府于12月30日发布了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 根据命令,2021年全省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备案 命令明确,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