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29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北京12月29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便利企业融资,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决定提出,将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等七大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纳入统一登记范围,由当事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登记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