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27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十六、将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十七、将刑法第四百五十条修改为:本章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文职人员、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