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26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日前,海口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承租人向房屋租赁企业支付租金周期超过3个月的,房屋租赁企业应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中介机构不得赚取租金差价 通知特别提到,凡在海口市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从事房屋租赁中介服务的机构经营范围应当含有房地产中介;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经营范围应当含有房屋租赁 存入监管账户的租金在房屋租赁企业和监管银行签订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生效后的次月初,按月划转给房屋租赁企业,房屋租赁企业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或其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