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24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江芸涵记者12月24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新出炉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相对往年在评选比例、评选条件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动,具体如下:评选比例大幅提高往年评选比例各普通高校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 1%,并且各普通高校要严格在评选比例内开展评选,不得突破 今年四川省将评选比例提升至本校当年应届毕业生总数3%,且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双高计划高职院校评选比例再提高 1 个百分点 评选条件突出对学业成绩要求一是更加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 二是更加突出对学业成绩的要求,明确规定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 各普通高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对评选出的省优毕业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