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17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官网12月17日消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有关要求,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公告如下: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