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16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合肥12月16日电记者张紫赟12月15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窦晓光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4年,窦晓光利用担任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上的便利,安排他人将其个人消费和虚开的餐饮等发票在下属企业报销,侵吞公款61.84566万元 2005年至2015年,窦晓光利用担任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中标、工程验收和结算、承包餐饮部、不在岗人员发放工资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于2005年至2018年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27.2052万元 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