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财政部12月15日消息,财政部发布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聚焦主业、压缩层级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出,国有金融机构对所属各级子公司的出资应当依法合规,资金来源应当为真实自有资金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以受托管理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 国有金融机构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得进行虚假注资、循环注资,一般不得通过股权质押进行融资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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