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15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银保监会14日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该机构许可证备案表上载明的业务范围 办法已于2020年9月1日经银保监会2020年第11次委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修订工作全程贯彻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理念:一是规定不能有效管控风险、不能保障售后服务质量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销售或保险经纪活动;二是强化信息披露的要求,增加信息披露内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三是要求投保页面必须属于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保障交易安全;四是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流程服务体系,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五是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客户信息保护制度,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客户信息保护体系,防范信息泄露;六是为便利消费者,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投诉或举报,由投诉人或举报人经常居住地的银保监局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办法在保护互联网保险创新方面有哪些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