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14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14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施行时间以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生效或者开具日期为准 同时,车辆购置税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同日生效 已经列入目录或清单的专用车辆,申请人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将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申请人需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对发现申请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列入目录的车型,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违规车型从目录中撤销,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