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12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济南12月12日电记者闫祥岭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人民法院近日对一特大网络套路贷系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首要分子朱某某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6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至10个月不等的刑期和罚金,同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该套路贷犯罪集团组织成员众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自2018年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软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致全国多地众多群众受害,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