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12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12月11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日前,成都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成都市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在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以下简称响应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实行先救治、后收费,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办法已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根据办法,保障救治费用的患者范围包括:卫健部门为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制定发布的特定诊疗方案中明确的患者,包括:疑似患者;因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需要救治的患者 此外,办法还对医保部门优化经办管理、建立应急药品医疗物资价格监测网络、鼓励应急救治所需物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