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11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合肥12月11日电记者张紫赟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淮南市政协原主席李忠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9年,李忠利用担任淮南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协主席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结算、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审批、公司设立审核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84.4705万元其中索贿12.1万元 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