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10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12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药监局获悉,近日该局发布2020年第21号公告称,四川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四川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规则基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这意味着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四川省辖区内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尺度将统一,这对于全省落实药品四个最严要求、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药监部门依法合理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划分原则上,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将每个违法行为划分为多个档次的适用情形和裁量基准,并按照尽量量化的原则,从货值金额、违法所得、违法次数等方面进行划分;不适宜量化的,从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方面进行划分,确保裁量标准的科学、合理、可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