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税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05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12月4日消息,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如下: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