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2-03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程序办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