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29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11月27日,记者从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获悉,11月20日,一起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陆龟案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赵某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马某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了解,2020年9月30日,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向东区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并于10月16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11月4日上午,赵某某、马某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与此同时,赵某某、马某某连带赔偿野生动物价值损失人民币2500元,并在地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经法院认可的赔礼道歉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