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25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图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11月25日,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由院长吴良军担任审判长,对李春元、李东枰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公开作出终审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一审判决 部分省人大代表旁听了宣判 此前,7月30日,眉山市东坡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骗取贷款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春元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11月25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春元、李东枰等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公开作出终审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