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25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设立地方金融组织、从事相关金融活动今天上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为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二审稿提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设立地方金融组织,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 此外,对创新型金融产品进行包容审慎监管,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提供安全可控的小范围测试环境 据此,二审稿规定,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地方金融组织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内控机制和风险状况等,对地方金融组织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督管理,并根据分级分类情况确定监督检查的频次、范围和需要采取的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