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信息披露分类监管适用指引 将4类公司8类事项纳入重点关注范围 上市公司利用信息披露炒作概念被盯上了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25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点监管事项□财务信息或重大事项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利用信息披露炒作概念,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投资决策□筹划可能产生大额商誉减值风险或业绩承诺实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交易11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信息披露分类监管以下简称指引 根据指引,对于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的公司和事项,上交所对其相关信息披露予以重点关注,视情况实行事前审核,并结合风险情况暂停其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开展现场检查 此次指引的发布是上交所继信息披露直通车、分行业信息披露监管、刨根问底式监管之后,总结监管实践经验,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在监管方式上作出的调整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