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13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呼和浩特11月13日电记者于嘉、刘懿德13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23井下车辆伤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所涉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以及相关职务犯罪等4起刑事案件,对事故单位涉案18名被告人、2名非法经营罪被告人以及2名相关职务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被告人接邾清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另外十七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免予刑事处罚不等的刑罚;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福洲、张华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对国家公职人员司全成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姚玉清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分别依法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