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12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兰珍11月11日,甘孜警方通过平安甘孜曝光台,通报发生在泸定的4起酒驾案例,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2020年3月29日20时许,刘某饮酒后驾驶川V76***客运车辆,从泸定县杵坭板板桥农家乐出发,沿泸定至得妥旅游快速通道行驶至泸定城区,被泸定县公安局执勤民警挡获,并被带至泸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 经鉴定,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3.3mg/100ml 经泸定县人民法院2020年9月17日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20年8月9日22时30分许,泸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在泸定县某酒店旁挡获驾驶川V75***出租车的驾驶员周某,并将其带至泸定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检测和酒精含量鉴定 警方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