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12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1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借、用、管、还实行逐笔监控,确保到期偿债、严防偿付风险 意见指出,不断完善地方债发行机制,提升发行市场化水平 地方财政部门、地方债承销团成员、信用评级机构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市场化意识,按照市场化、规范化原则做好地方债发行工作,积极推动地方债市场发展 开展专项债券信用评级时,应当充分评估项目质量、收益与融资平衡等情况,促进评级结果合理反映项目差异,提高评级结果有效性 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