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11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 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的议案 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国务院2020年11月7日提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作出如下决定: 三、依据上述规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 国务院港澳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为规范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立规明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