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对高福新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09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记者吴文诩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6日对高福新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诈骗罪、贪污罪等罪名,对集团首要分子高福新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另对17名集团成员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年不等,5名国家公职人员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3年不等,4名被告人以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6个月不等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高福新以其实际控制的原北京东方长安商贸有限公司等为依托,以亲友关系、经济利益为纽带,纠集被告人李红军、高福刚等数人,长期盘踞于密云区核心地带,围绕旧城改造、土地开发等项目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拉拢、腐蚀国家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逐步形成以高福新为首要分子,以李红军、高福刚等10余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王广双、王洪春等人构成贪污罪、受贿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