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09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杭州11月5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委托销售行为的通知,重点从委托主体开发企业、被委托主体代销机构、监管主体相关主管部门三个层面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委托销售行为,保障市场各方合法权益 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由中介机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的销售模式逐渐普遍 而且,房地产承销机构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价格,应当与该项目申报的一房一价一致,不得以任何形式拆分购房款,不得使用虚假或不规范的价格标识、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出现预售商品房售后包租等商业宣传,不得捏造或者散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不得变相捂盘惜售扰乱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