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理财产品亏了银行该不该赔法院这样判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09
消息来源:新华网 如何选择一款合适的理财产品,是投资者关心的话题 但如果银行向消费者推介相关产品时,未能履行适当推介和风险告知义务,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亏了算谁的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2016年10月份,裴某在某银行工作人员申某推介下,在该工作人员的电脑上通过网络销售方式认购某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301万元 一审中,银行提交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产品电子签名合同签名档显示客户已签署风险提示书,并抗辩认为已告知裴某该理财产品的风险,裴某也签署了风险提示书,因而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据此,北京二中院认为,银行向裴某推介理财产品时,未充分尽到适当性义务,应对裴某受到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故改判银行赔偿裴某本金及按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