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交通肇事谁担责法院家长要承担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09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东北网11月2日讯 (记者 佘雨桐)鸡西市一名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肇事撞伤人,该由谁来买单 近日,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9年6月23日,王某驾驶的摩托车沿滴道区中兴街由南向北行驶,当行驶至中兴街与建华路路口处左转弯时,与李某驾驶的沿建华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王某左胫腓骨下段骨折、多处挫伤,王某在鸡矿医院住院治疗31天,花费医药费5万余元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