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09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天津11月1日电记者周润健、张建新当前,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机构数量在不断增加,对满足参保患者诊疗起到积极作用 为规范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医保管理行为,做好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工作,天津市医保局近日印发天津市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从11月1日起执行 管理办法规定,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满足医学基本需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不超过政府部门公布的价格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在满足医学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改善生活品质、提升就医体验等非基本需求的项目,以及非公立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管理办法明确,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患者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在其线下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不得超出其互联网诊疗科目范围,仅限能够在线独立完成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