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17岁少年救人溺亡父亲奔波7年终被认定见义勇为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1-09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10月29日,一封四川省高院终审判决书寄到了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黄利强家中,省高院终审判决,责令广安区政府60日内确认黄磊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时隔7年,他终于给儿子黄磊正名——7年前,儿子跟同伴一起溺亡,对于死因,现场唯一目击证人先称其是不慎落水,后又改口为救同伴不幸遇难 事发后,当地政府一直未认定黄磊有见义勇为行为,但目击者的证言、警方的调查资料,让黄利强坚信儿子是因救人遇难 为了给儿子申请见义勇为,他数次将当地政府诉至省、市两级法院 ■2018年7月9日四川省高院判决,广安区政府作出的决定未对相关要件事实进行认定,属事实不清,责令其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018年9月30日广安区政府作出关于不予确认黄磊的行为为见义勇为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