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0-26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10月26日,记者从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平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刘某等18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其中,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组织插手他人纠纷,强拿硬要他人财产,采用殴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跟随、上门滋扰、言语威胁等暴力、软暴力手段强行收债,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致使他人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引发他人自杀,为非作恶、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在平昌城区等地形成重大影响,致多名受害群众不敢报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