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0-20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10月19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张志超案代理律师李逊处获悉,被羁押15年后重获自由的张志超将于20日领取约332万国家赔偿 李逊介绍,张志超所获得的约332万国家赔偿,包括张志超被羁押5449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万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41.6万余元 此外,还有当年张志超被判无期时,法院从其家里划扣的5500元 对于拿到国家赔偿后如何使用,张志超表示要将钱交给母亲,一部分需要偿还这些年来为自己申诉欠下的债务 庭审过程中,检方提出疑罪从无,但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宣告张志超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