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0-19

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根据原环境保护部会同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38号公告,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对我国生效,其中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 为贯彻落实汞公约和38号公告,做好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的注册和生产有关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 已经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可以申请延续注册,但限定其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 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