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0-18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10月17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2018年12.05夹江3路公交车爆炸案犯罪二审被裁定即为核准以爆炸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卢仕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的刑事裁定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卢仕兵犯爆炸罪一案,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2019川11刑初30号刑事判决 原判认定,被告人卢仕兵犯爆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卢仕兵限制减刑;对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电钻、塑料盆、扳手、打火机等予以没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