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0-09

消息来源:新华网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年底前,总结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等先行试点地区的试点经验,依托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探索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 通知明确,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2个省区、市为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地区 具备以下条件的省可以申请国家试点:省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通力合作,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和清算工作开展较好;全省门诊统筹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相对统一,已基本实现省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具备统一的线上备案服务渠道;能够按照国家试点任务和时间进度,高质量完成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接口改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