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10-06

消息来源:新华网 北京市医保局近日出台关于调整人工晶体医保限额标准及相关单病种支付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进医保支付与采购协同,确保人工晶体带量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通知明确,10月1日起,安装人工晶体,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限额标准,由每只1215元调整为1835元 通知指出,调整医保限额标准,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安装人工晶体,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限额标准,由每只1215元调整为1835元;安装人工晶体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收费金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在调整单病种支付标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方面,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因患白内障或青光眼,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施单眼白内障或青光眼手术+单眼人工晶体植入术治疗的,单病种费用支付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620元,病种费用支付标准中含人工晶体医保限额标准以内的部分,参保人员若自愿选择高于限额标准的,高出费用由参保人员另行自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