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9-27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9月26日,记者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当日上午,开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分别判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苟金钊、李文峰有期徒刑二十年、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两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3名被告人判处十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财产刑 法院审理认为,该犯罪组织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通过开设赌场、非法收债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和发展,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并以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多起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