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如何开展司法调解工作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9-20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1943年6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命令,颁布首个调解法规——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司法干部,应详细研究,耐心执行,以达减少诉讼,增进人民福利之目的 经过不懈探索和有力推进,司法调解成为边区大调解工作的领跑者和主力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称赞和信任 1944年8月初至9月13日,边区高等法院司法干部联合清涧县司法干部在该县的一个乡,发动群众召开调解大会,对于纠纷案件,一一经过群众查清事实,评论谁是谁非,然后由乡村负责人会同群众选出的公正人士,进行说服教育,劝导双方息讼止争,共调解了土地纠纷20余件,群众对这种民主调解方式深表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