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9-20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