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9-18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最高人民检察院 微信公众号9月18日消息,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为健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2020年8月20日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的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制定本意见 第十七条 对高校教职员工以及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参照本意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