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规承租人支付租金超3个月的租金进入银行监管账户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9-1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雷倢如何进一步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的规范与监管 如何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 在住房租赁市场,这些都是租客与房东们最关注的问题 对此,成都正式出台新举措,将进一步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 通知施行之日9月11日起新产生的租赁关系,承租人向住房租赁企业支付租金周期超过三个月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其中租金贷获得的资金需住房租赁企业和承租人与贷款发放的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将贷款方式取得的租金划拨到监管账户 承办银行未按约定或违反规定造成住房租赁监管资金损失的,应按照监管协议约定承担责任 租赁当事人双方向承办银行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监管资金损失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承担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