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泸州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0月3日起施行
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9-08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 魏冯 泸州观察 魏杰9月8日,记者从泸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简称通告),泸州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通告自2020年10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通告,禁燃区范围为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 具体包括:江阳区南城街道、北城街道、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邻玉街道、蓝田街道、茜草街道、泰安街道全域,况场街道康城社区、春华社区,黄舣镇黄舣社区、黄桥社区 因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不足等原因,确需在禁燃区内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可使用专用锅炉且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确保其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或优于天然气锅炉对应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