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9-05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封面新闻9月4日消息,8月24日,四川遂宁首个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宣判,因未找到抛物者,事发地整栋住户均被判赔 近4年前的2016年11月11日,遂宁油坊中街,一只健身铁球从天而降,楼下婴儿车里一名未满一岁的女婴被砸身亡 事发后,当地公安介入调查,核实铁球降落处整栋住户所有居住情况,但未能找到抛物者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楼栋的所有业主包括底层门面的经营者,均有可能成为实施侵权行为的加害人,除家中确实调查无人居住的住户外,其住户每户赔偿人民币3000元 争议点三:受害人的损失如何赔偿?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的损失792488.48元,由于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适用补偿原则,本院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承担补偿的业主或房屋使用人数量,户均分摊的金额、兼顾赔偿能力等,最终法院酌情确定每户赔偿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