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9-03

消息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成都9月3日电记者康锦谦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和保护公众参与举报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四川出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从今年8月28日起正式施行 属于举报奖励范围的生态环境违法情形包括: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利用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雨水管道、槽车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实施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严重污染环境的;其他适用于行政拘留或刑事犯罪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市民可通过各级12345、12369热线电话或来信来访,通过地方党报、电视台、政府网站设立的环保曝光台等新闻栏目以及新媒体等方式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