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8-31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3岁半的女童小左和54岁的王大妈同住四川攀枝花的一小区,两家人因一场广场舞引发纠纷,小左的家长将王大妈告上法庭 小左的家长称,孩子在小区广场骑踏步车玩耍,经过王大妈跳舞的路段时,因她的跳舞移动范围太大,且处于忘我状态下,将小左踩踏受伤致锁骨骨折 最终报警后,王大妈才承认事实 小左家长将王大妈起诉至法院,索赔3.6万余元 当小左的外公找到王大妈理论时,发现她已逃离 法院酌定判决,原告小左的监护人承担30%的责任,被告王大妈承担70%的民事责任 经查实,原告此次产生的医疗费、托管费、交通费、护理费合计5972.25元,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被告王大妈应赔偿原告4180.5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