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8-21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敏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据贺小荣介绍,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规定 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