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8-15

消息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14日讯记者 戴璐岭 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增加包括成都在内的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这意味着,从今年9月1日起,成都国际铁路港可以常态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业务 随着成都海关纳入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成都国际铁路港可以延伸按照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模式及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模式开展跨境出口业务,主要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实现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中欧班列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货主企业;或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中欧班列送达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货主企业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