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镜像.新闻汇总 2020-07-30

消息来源:四川在线 7月29日,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福华、熊成全等1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经法院审理认为,熊成全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犯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行贿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福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行贿、非法采矿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 各被告人分别具有累犯、前科、自首、坦白、自愿认罪等不同的量刑情节,仁寿县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