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进一步减轻毕业学生等年度中间首次入职人员以及实习学生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以下称公告,明确: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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